从银川文化城说开去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赵怡平
金秋十月,跟随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团,踏上西北之行。一路上,我们领略了西北风光,感受到了西北风情。作为考察团的一员,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要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多一些。
这次在宁夏的行程,安排参观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拜寺口双塔、青铜峡108塔等,更让我关注的是银川文化城。
说实在话,宁夏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不多,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有“宁夏回族山花儿艺术”、“宁夏回族民间器乐及其民俗”、“宁夏回族传统服饰习俗及其民俗” 3个项目,第二批也只有平罗县北武当庙寺庙音乐、回族汤瓶八诊疗法、隆德县高台、隆德县泥塑,但是,银川文化城却在这文化城里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孵化中心”。
我们到达“银川文化城”的时候,已经是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由于文化城刚开业不久,所以显得很冷清,很多门面都关着,有人也很少。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整个文化城都实在孵化期。
“银川文化城”本来不在这次行程安排当中,但是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的荆馆长向我们推荐了这个地方。参观完以后,我觉得不虚此行,因为它给我们很多启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可以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进行孵化、养育,到成长呢?成为强大的文化产业支柱?
很多专家一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说要像对待文物一样,不能有任何的改变、改造,原来什么样的就要按照原生态保护。其实专家这么说也只是对了一半。保护是一个方面,如果不保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得更快,但是如果仅仅从保护的角度,而不从发展的角度去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社会将是不会发展前进的。
2003 年10 月17 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第三十二届会议在巴黎正式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里明明说到“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所以创新是一个民族的希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流动的,何谓原生态?50年前的算原生态还是一百年前的算原生态。今天我们看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100年前的吗?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和创新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创造出更好更丰富的文化产业。银川文化城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孵化中心,是符合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
荆馆长还陪同我们参观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并向我们介绍了在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期间,区政府公布了25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向传承人颁发了证书和传承资助金。国家级传承人每人3000元,自治区级传承人2000元。
北京自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政府在这方面资金投入应该是很大的,在今年7月份文化部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中获悉,这些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北京市位居第一,但是至今北京还尚未做到对传承人进行资金补贴。宁夏这些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合计才仅仅30万,这和北京数千万元的财政投入相比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宁夏却做到了对传承人的补贴了。所以加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我们在做好保护、抢救的同时,是否更应该在“合理利用”上做点文章,像宁夏那样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孵化,转化为文化产业。当然,宁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孵化基地本身也还在孵化当中,是否做强、做大,我们也在期待中。更多的是祝愿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孵化基地,展翅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