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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时期(1955.5-1957.6)
1955年初,文化部决定在全国省市一级建立群众艺术馆,以北京和浙江分别作为面向城市和农村的试点,并派出艺术局群众艺术处处长陈嘉平、北京市文化事业管理处副处长王松声赴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考察。同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北京群众艺术馆筹备 处"(因当时中央群众艺术馆尚未成立,文化部决定由其代行部分职能,故未加"市"字,并一直沿用至今)。人员由北京市文化事业管理处群众文艺科、北京市音乐工作组和北京业余艺术学校合并而成。王松声任馆长,曹菲亚、万苇舟任副馆长。下设编辑室、艺术室、办公室,工作人员40余人。馆址在崇文门内大街185号,面积约2000平方米。任务是培养群众业余艺术骨干,提供群众文艺演唱材料,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搜集整理民间艺术资源。1956年4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北京群众艺术馆"。 1955年5月起,该馆艺术室承担起北京业余艺术学校音乐、舞蹈、戏剧、美术四个系科的教学组织任务,同时举办文学、曲艺等各类培训班和艺术讲座,先后聘请焦菊隐、夏淳、李焕之、瞿希贤、秋里、戴爱莲、蔡若虹、华君武等专家学者授课,梅承藻、李文华、虹云等曾参加学习或培训。继1954年继续举办具有广泛影响的"北京市夏季音乐舞蹈晚会",全市有十余个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参加,每周末在音乐堂或劳动剧场演出一场,时间达三个月。编辑出版群众文艺刊物《群众演唱》(江山主编》和《北京歌声》(李德熙主编),每期发行2万册,最多一期达20万册。 1956年,举办"北京市职工业余文艺创作征文活动",收到小说、散文、曲艺、美术等文艺作品450多件。举办"全国青年集体舞创作比赛",优秀作品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并出版单行本向全国推广。先后建立业余文艺团体十余个,曾下到工厂、学校及亚洲疗养院演出。组织新歌合唱团、工人合唱团、市管弦乐队等团体参加第一届"全国音乐周"演出。组织音乐舞蹈队到包头参加青年联欢节。组织北京代表队参加"全国业余曲艺观摩演出会",马季、董凤桐创作并表演相声《找对象》。联合组织职工文艺会演、大中学生创作比赛、农民文艺调演等。组织中国京剧院、中国评剧院、中央歌舞团、北京人艺、北京电影制片厂等专业院团,深入厂矿企业帮助创作排练京剧《三叉口》、话剧《姐妹俩》等一批文艺节目,并举办"首都专业文艺团体辅导重点厂矿文艺节目演出大会"。五四一工厂表演的舞蹈《柴郎与村女》获全国业余音乐舞蹈演出优秀奖。 1957年,深入京郊农村搜集整理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艺术资料,完成了大量北京曲艺、民歌、评戏音乐的录音、记谱工作,抢救了一批珍贵资料,并整编出“花钹大鼓”、“地秧歌”等参加了“第二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其中"花钹大鼓"由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拍摄成电影。同年6月组成"北京青年业余民歌合唱团"参加在前苏联莫斯科举行的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李焕之担任指挥,在业余合唱比赛中荣获金质奖,1955年至1957年,先后编辑出版《单弦音乐》、《评剧唱腔》、《和美术爱好者谈美术》、《获奖集体舞选》、《北京市大中学生创作歌曲选》等单行本,编辑出版了《辅导工作通讯》等材料。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群众艺术机构和业余文艺团体建立了资料交换关系,接待了前苏联、印度及东欧等十余个国家的参观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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